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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貨退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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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一般商品】
依照台灣的消保法,網購、郵購、或電話訂購的商品才有七日的猶豫期。多數販售我們商品的店家,皆有提供退貨的服務,尚未使用過的商品須於收到後的七日內辦理退貨,如購買發票非由本公司(貝爾尼十萊森)開出,我們無法幫你處理退貨退款,必須經由「原購買店家」辦理,請立即與該商家連絡。
【客製化商品】
繡印名字與個人客製商品,均無法退貨退款,如為製作錯誤,我們將重製新品,品質若有瑕疵可以更換或免費維修,請見「產品保養保固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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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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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至所購買的店家換貨】
依照台灣的消保法,網購、郵購、或電話訂購的商品才有七日的猶豫期。部份販售我們商品的店家,有提供換貨的服務,商品須於收到後的七日內連絡換貨,須為尚未使用過新品,連絡「原購買店家」辦理換貨。
【至品牌直營店換貨】
你也可以選擇持「任何商家購買的發票」與「尚未使用過新品」,親至我們的品牌概念店更換商品。來店換貨前,請先電話連絡確定我們能否接受你的品項,如果我們無法提供服務,就必須透過「原購買店家」辦理。很抱歉,我們無法接受電話或郵寄換貨,必須親至現場換貨,並限更換相同品項與價位的商品,只能更換一次,如未攜帶「購買發票」,我們將無法提供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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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客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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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你未曾與「原購買店家」連絡過,因為商品與金額不是由本公司經手,所以我們可能無法提供你任何服務。多數店家都有自己的退換貨規定,請先與店家提出後,於7日內退換貨如有困難,可與我們連絡,我們將盡量為你與「原購買店家」協調處理。return@PethanyLarsen.com
請務必於信件內留下原購買店家、該筆訂單編號、訂購日期、商品內容、連絡事由、你的連絡電話。我們將於一周內與你連絡。 |